傻啦,同事唔係咁做㗎!(二) 故事篇

未知大家有否聽過一句職場金句「識做嘢,仲要識做人」?究竞在信仰的角度,什麽才算是「識做人」呢?

未知大家有否聽過一句職場金句「識做嘢,仲要識做人」?究竞在信仰的角度,什麽才算是「識做人」呢?我覺得「識做人」並不代表要放鬆自己的信仰原則,反而提醒我們日常在工作中的待人處事方式,可以是最好的信仰見証。 簡單而言,當我們與同事發生衝突時,我們能否放下心中的憤怒主動向同事尋求復和?在工作上,我們又是否願意為別人多設想一步?

我在公司負責HR(人力資源管理) 的工作,大家可能都有聽過「邪惡的HR」這個稱號,事實上,站在公司利益的立場去處理人事問題,是一定會很容易引起同事反感。在早期的時候,我會盡量將各個部門裡面發生的糾紛,交還給部門主管去解決。 這樣做因為部門的事情,當然應該盡量由部門主管自行解決,而且HR 也是普通人,也不是特別精於處理人際關係。當時曾經遇過一個例子,在某一個部門有兩位同事A同B, 由於處事作風非常不同, 所以慢慢積怨越來越深 ,但又一直都沒有處理到, 到最後演變成激烈的爭吵而導致其中一位同事A要辭職離開 。她離開的時候, 將她的憤怒冤屈都跟老闆和其他同事講,還寫了一封投訴信要求公司存檔;而同事B覺自己被人寃枉和辱罵,認為部門主管無維護到她應有的權利;至於老闆則怪責部門主管一直都沒跟他講,結果當然是主管、同事A、B三個都不開心,成為三輸局面。 

事後我想如果盡早可以將她們兩人之間的矛盾解決,可能未至有人要辭職,留下的人亦不會讓其他同事覺得是因為她的問題而逼走同事,主管又不會左右做人難,於是我想:作為HR的我能否為這些在工作上有矛盾的同事走多一步? 

平心而論,HR當然無義務要做和事佬, 亦實在不能將太多的責任扛在身上,但我覺得信徒應該努力使人和睦,而作為HR的我,如果可以讓同事早點去面對工作的矛盾,可能大家的關係就不會惡化到水火不相容的局面。

後來有部門,其中有位同事覺得冷氣太冷,她就悄悄地將温度調高,然而整個房間要坐八至十人,其他同事就覺得很熱、好辛苦,慢慢越來越多怨言。但由於這個同事性格執着,同事們都不知如何處理,只有在背後互相吐苦水,負面情緒愈來愈大。我覺得如果在其他同事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去處理,同事關係會惡化而影響工作。於是,我就決定直接和該部門的主管一起向那位同事建議:不如加厚衣服,要不和其他同調個位置。那位同事當然不高興,覺得我好管閑事,也有說話給我聽,我當下心裡很不舒服,覺得她當了我是「邪惡的HR」,但為了能令同事們可以在一個較理想的狀況下繼續工作,也不能太在意別人對自己的批評了。

在辦公室裡,HR同事可能是不太受歡迎的人,但事實上,的確需要有人去制定合理的員工規則,讓大家可以在公平的情況下一齊工作。而我相信我的信仰,能幫助我不斷反省自己行事為人是否公道正直,並提醒我在自己能力範圍下,縱使可能吃力不討好,也應為別人多行一步,縱然在別人眼裡仍是邪惡的HR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