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得前書
信徒的雙重身分 : 彼前 一1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些被揀選,分散在本都、加拉太、加帕多家、亞細亞、庇推尼寄居的人,…。
基督與信徒 : 彼前 二4 主是活石,雖然被人所丟棄,卻是神所揀選、所珍貴的。
思想問題 :
- 是否在某種情況下,你會情願隱藏你作為基督徒的身分?何解?
- 你的朋友、同事 、鄰舍中有否基督徒,你如何發現他是基督徒?
- 你會於何種情況下會表露你作為基督徒的身分?何解?
- 向別人表露自己作為基督徒的身分,是利多於弊,還是弊多於利? 何解?
A. 被揀選作為神民(一3-二10):
被揀選作為神的子民,繼承上帝所應許的,得著永遠的榮耀。
1.被揀選的族類; 2.屬於那君王的祭司群體; 3.聖潔的民族; 4.屬上帝的子民
A. 被揀選(一3-二10)
- 被揀選作為上帝子民的特性:1)服從耶穌基督(一2); 2)作服從的兒女(一14); 3)服從真理(一22)Obedience
- 對上帝絕對的忠誠:存敬畏那位按公義審判人的父的心,度在世寄居的日子。 Fear
B. 寄居者=僑民(二11-四6)
- 『過客末世論』:對上帝、對人
- 在土生土長的地方成了過客、僑民
- 寄居者≄難民
- 在社會中的責任:顯出那種蒙揀選者(神子民)的生命見證,脫離罪惡的綑綁,有好行為的表現。
神民與僑民
- 這雙重身分在經驗上帶給信徒的矛盾:喜樂與憂愁、榮耀與羞辱、分別與融合、對抗與順服,偏執其一,都做成不平衡的情況
- 這是信徒最重要和最基礎的身分(identity)
- 這雙重身分帶有濃厚的群體意識
信徒作為僑民:人倫關係的秩序 :
二13:「人的一切制度」= human creature; 「神所創造的每一個人」([漢中]注); 四17:神是一切造物的主
順服與社會秩序 :
- 希羅社會:「家庭法規」為城市(polis)倫理之本。在社會結構的秩序中,分清尊卑貴賤,守自己的本份,各安其位,對社會的穩定來說,是極之重要的。
- 華人文化人倫關係的秩序【五倫】:父子有親、君臣有義、 夫婦有別、長幼有序 、朋友有信。
- 「順服」 這字有別於一2、14、22的「服從」,那裏服從的對象是基督和上帝
- 敬畏的對象:一17,二18,三2、14-15;
家庭法規=教會法規?
- 以弗所書五21: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
- 參弗六5;西三22
權柄與順服的關係
經文 |
有權位者 |
服權者 |
二13~17 |
君王、 臣宰 |
百姓 |
二18~20 |
主人 |
奴隸 |
三1~6 |
丈夫 |
妻子 |
五1~5 |
長老 |
年幼的 |
五5 你們大家都要以謙卑當衣服穿上,彼此順服。
提多書二1-8
教會中不同的人 |
吩咐 |
原因 |
老年男人 |
要有節制、端莊、自守,在信心愛心忍耐上都要純全無疵。 |
|
老年婦人 |
舉止行動要恭敬,不說讒言,不給酒作奴僕,用善道教訓人;好指教少年婦人。 |
|
少年婦人 |
愛丈夫、愛兒女,謹守貞潔,料理家務,待人有恩,順服自己的丈夫。 |
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 |
少年男人 提多 |
要謹守, 要顯出善行的榜樣,在教訓上要正直,端莊,言語純全,無可指責。 |
叫那些反對的人,既無處可說我們的不是,便自覺羞愧。 |
僕人 |
順服自己的主人,凡事討他的喜歡,不可頂撞他,不私拿東西,要顯為忠誠。 |
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上帝的道 |
有好的行為(二12),要行善,遵行上帝的旨意(二15、20,三6、17,四2、19),建立和睦的關係,叫別人蒙受祝福(三8−10)。
人倫關係的秩序 :
- 原因:為主的原故
- 「順服」(6X:二13、18,三1、5、22)在社會秩序中服在一位在上者之下。
- 有別於「服從」
- 這些執掌權柄的人得到授權,是有它的目的/責任:
- 懲惡賞善
- 尊敬眾人和尊敬君王
羅馬帝國的現實 :
- 對羅馬政權的保留:巴比倫=獅子?(五8-9、13)
二18~25 主僕關係 :
- 作僕人對主人應有的表現(二18~20)
- 基督作為僕人受苦的榜樣(二21~25)
- 在新約其他的家規中,主僕關係是放在最後的,但在彼前則放於較前的位置。
- 有別於以弗所書,這裏只講述僕人對主人,而沒有主人對僕人。
- 僕人作為典模:神的僕人(二16)。基督作為榜樣(二21-25)。
二18-20 你們作奴僕的,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;不但順服善良溫和的,就是乖僻的也要順服。倘若你們為使良心對得起神,忍受冤屈的痛苦,這是可讚許的。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而忍耐,有甚麼可稱讚的呢?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而忍耐,這在神看來是可讚許的。
信主的家僕對未信的主人應有的基本態度 :
- 以至深的敬畏:向主人?向上主?(參三14)
- 家主中有好有壞:有好脾氣有壞脾氣,有賞善罰惡的,也有橫蠻無理的。
- 三種家僕可能會面對的情況
- 為良心而忍受冤屈 à 可稱讚的
- 因犯罪受責打 à 有甚麼可讚許的?
- 因行善而受苦 à 可稱讚的
- 為何不推翻奴隸制度?叫所有奴隸得釋放?
- 在一個不完美的制度下如何自處
二18~25 主僕關係:總結:
- 敬畏/懼怕(二18,三2、14、15)
- 良心對得住神(二19):行善最終的標準在於神
- 因行善受苦(二21,三17),是完成他們的呼召(二21)
- 基督的榜樣(二21-23):信徒的受苦與基督的經驗類同
二20下-21 上 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而忍耐,這在神看是可讚許的。你們蒙召原是為此。
二18~25 主僕關係:基督的榜樣:
二21中-25 因為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,給你們留下榜樣,為要使你們跟隨他的腳蹤。他並沒有犯罪,口裏也沒有詭詐。他被辱罵不還口,受害也不說威嚇的話,只將自己交託給公義的審判者。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。因他受的鞭傷,你們得了醫治。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,如今卻歸回你們靈魂的牧人和監督了。
榮耀:苦難+榮耀(一6-7,四13-16,五1、10):
- 犠牲的精神:基督的樣式表明信徒在苦難之中應有如基督一樣的更高的道德情操(三17-18上),要以信心服從上帝
- 活潑的盼望:將來基督顯現的時候,必得著平反,叫信徒分享基督的榮耀,這是終極的盼望。
- 上帝恩典的承託(二19-20,五10、12)
三14-16:即使你們為義受苦,也是有福的,不要怕人的威嚇(不要怕人所怕的),也不要驚慌。只要心裏奉主基督為聖,尊他為主。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理由,要時準備答覆(apologia);不過,要以溫柔、敬畏的心回答。要存無虧的良心,使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,就在何事上使那些凌辱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。
在行動的策略上,怎樣的行善,可以成為信仰的說明和告白,且得到社會上的認同?
那賜一切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裏召了你們,得享他永遠的榮耀,在你們暫受苦難之後,必親自成全你們,堅固你們,賜力量給你們,建立你們。…你們務要在這恩上站立得住。(五10、12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