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工作真的不容易做,但你是一位公立醫院的醫生,太多醫生走了,請你撐住,必須要堅持下去,為你禱告。但我想問問,你應該有返教會吧?!為何你要走到神學院才可找到禱告的伙伴,那教會呢?
在公營的機構和制度裡,每個部門或專科都面對著財政和資源分配的限制,醫生不會隨便開另一部門或專科的藥,例如看腳的,不會開一些眼藥水;又或者隨便開一些比較貴但少些副作用的藥等等。
而在你的位置,你應該有一定的權力去分配一些資源;但在病人的好處和制度下財政和資源分配的限制中,你怎樣作出考慮呢?怎樣作一個平行呢?
明白政府出事有指引的,但在實際的運作中,有些醫生可幫一些人多做一些檢查,或開一些需要而又不屬該專科的藥,就是醫生會不會幫病人爭取的,你怎樣去衡量資源限制和病人好處呢,當中既有指引,亦有灰色地帶,怎樣處理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