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分之一, 我們會想起奉獻。這是個重要的課題,因為關乎我們奉獻什麼給神。十分之一的觀念,源自舊約聖經的教導。
其實,仔細看看,舊約經文中提到不止一個十分之一的奉獻。以色列人需要奉獻十分之一,以供應利未人的需要(數18:21),也要奉獻十分之一與人分享(申14:21-23),
並每三年將十分之一留給利未人、寄居的和孤兒寡婦(申14:28-29)。所以, 十分之一只是基本的要求。
我們在奉獻上,將十分之一捐獻給教會,是否就已經盡了信徒的本分,可以心安理得找份好工賺錢?十分之一好像是我們向教會交的會費,而信仰只是我們生命的附屬品?
新約聖經教導的奉獻觀念是全人的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(羅12:1-2)。因為信仰關乎生命的全部。這個祭是每一天持續呈獻的,我們獻上的是生命。
我們要在日常生活中認定和跟隨神。奉獻不單是獻心。我們除了在每個主日聚集,用心靈誠實敬拜神外,還在分散前接受祝福、被差遣進入世界,在每天的生活中獻上生命活祭,彰顯與別不同的、屬神兒女的生命。
我們要獻上的,不一定是偉大的事,而是在神眼中、按祂心意、合乎我們位份的事。這些可以是微小、甚至喫虧的事,神所看重的是我們願意呈生命的心志,以及踐行的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