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欺哄了誰?
許多研究雅各的學者都稱他為騙子:他曾兩次因欺哄別人而要逃走。第一次,雅各假扮哥哥以掃,從父親以撒騙走長子名分的祝福(創廿七1~29)。第二次,他利用岳父拉班的產業為自己生財,然後帶著財物舉家逃走(創卅一20~21)。然而,拉班也絶非正人君子。他答應雅各,只要雅各為他工作七年,便讓小女兒拉結嫁給雅各,結果他卻把大女兒利亞給了雅各,雅各要為他再工作七年才可正式得到拉結(創廿九21~27)。這樣無理的要求和不公之舉,正是今天職場的寫照,挑戰我們在困境中作出抉擇。
雅各決定為自己興家立業,於是與拉班約定,日後小羊出生時,有斑點的歸雅各,其餘的歸拉班(創三十30~36),結果雅各的羊群倍增,拉班卻大不如前。究竟雅各用了甚麼方法來積存財產?是以他的聰明才幹,還是以旁門左道?他這樣做是上帝喜悅的嗎?
雅各為拉班工作多年後,究竟應該得到多少財產,視乎他的身分是雇工還是僕人。假如雅各是雇工,那麼根據當時的文化,牧民為雇主畜牧,理應收取部分利潤,例如年幼的牲畜、羊毛或羊奶產品。雅各為拉班牧羊,約定以拉班的女兒及部分牲畜作回報,做法與當時的社群文化一致。只是雅各要求以拉結作為工價,而拉班和雅各本來就是親戚,所以兩人早已超出一般的主僕關係,牧羊的約定也間接成為婚姻的約定。
從另一角度看,假如雅各的身分是僕人,根據以色列人的法規,僕人的妻兒也是主人的財物,即使僕人自由了,妻兒仍須留在主人家中,僕人若不願離開妻兒,就要終身作主人的奴僕(出廿一4~6)。可是,雅各雖然沒有產業,但也不是拉班買回來的奴僕,而且拉班原本就是雅各的舅父。假如雅各是拉班的女婿而不是僕人,拉班理應按照當時的習俗,給兩個女兒合理的嫁妝,但拉班沒有這樣做(創卅一14~15)。就是在這微妙的關係裏,雅各設法爭取他所應該擁有的。
不少學者曾研究雅各為羊配種的方法,包括羊交配時的基因變化,甚至將嫩枝剝皮後,如何影響羊的飲食等等。這些研究都很有趣,但重要的不在於了解雅各成功配種的祕訣,而在於明白整個敘述帶給我們的啟示。無論雅各的方法是否有科學根據,都可能是當時牧人相信有效的配種方法。雅各說拉班曾經十次更改工價和遊戲規則(創卅一7、21),只是無論拉班怎樣改,上帝還是賜福雅各。
接下文,向主盡忠 (下) ……
文章出處:李適清. 向主盡忠. 中國神學研究院院訊. 2012,334:2